“第三个原因是网络直播领域尚未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刘笑岑说,对于直播领域的监管,除了依靠主管机关通过出台规定和定期检查外,更多还需要借助行业自律的路径实现。然而,目前行业自律收效尚不明显,这也与直播行业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各平台将更多精力用于“攻城略地”有一定的关系。
这些问题如何解决?
郑宁建议加强社会共治:政府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相结合,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将违法直播平台及个人纳入信用记录,并在各部门间共享信息,加大违法成本。完善实时监测和投诉举报机制,有效查处违法行为。
刘笑岑也认为,有必要建立以“信用”为核心的长效发展机制。此外,她还建议网络直播平台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健全信息审核和信息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技术保障能力、配备内容审核、举报处置等方面的专业团队,同时加强巡查力度及对应急事件的及时处置,防止不良信息进一步扩散。
“同时,要引导鼓励直播行业向专业化、垂直化领域发展。”刘笑岑说,成熟的直播商业模式是打造专业垂直性领域的服务平台,在吸引特定社群用户的同时获取广告利润。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可以在整顿直播乱象的同时,正向鼓励优质内容的健康发展,给市场顺利转型提供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