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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年打赏主播16万 父母十年血汗白费

2017-10-09 12:31:58    新浪游戏  参与评论()人

彭先生夫妇在广州打工,14岁的儿子在暑假中常看直播,还对女主播谎称18岁,并用妈妈的金融账号打赏16万元。父母每天辛苦工作,家庭月收入约6000元,妈妈在获悉此事后都气晕了。直播平台公司称,若彭先生能提供相应证明,公司愿意退一小部分钱。


一个14岁男孩,开学读初三。暑假时和同学进了一个游戏玩家QQ群,QQ群里有人拉他们去“触手TV”直播平台,说是看高手怎么玩游戏。

男孩认识了触手TV主播“大乃敌”,他给自己取了个网名叫“独宠大乃敌”,在接下来的两个多月里打赏16.6万元。

孩子父亲说,他们是四川南充人,十年前就到广东某服装厂打工。缝一条牛仔裤裤头赚几毛钱,夫妻俩一天能缝上千条。这16万元是夫妻俩十年的所有积蓄。他老婆将钱放在余额宝里,因为利息比银行活期高一点。儿子知道支付密码。

谁又能想到,这些钱竟这样没了。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说,打赏行为的法律本质是赠与。赠与一旦送出就不能撤销。但是如果10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0~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数千甚至上万肯定超越其行为能力。

“是否未成年人这一点确实是关键。不过,这一类的取证有难度,要证明打赏时用的是谁的手机,哪个IP地址,当时父母有没有不在场证据。所以,从监管上收紧也许会好一点。”

法务说,将心比心,能理解用户的心情,但是每笔交易均需要密码支付,密码是用户私人信息,应由用户做好保管措施。“现在要解决的问题是,第一,充值行为是否是未成年人独立完成?第二,即使是未成年人独立完成,那么每一笔充值的金额有没有超出该未成年人的认知支配范围?第三,同样的一笔钱,在充值渠道层面认定是从成年人的银行卡中支付的,转换到平台打赏就认为是未成年人的行为,是否合理?我们之前也遇到过成年人打赏反悔的情况。如果有确凿的证据说明,每一笔充值、支付行为都是未成年人来完成的,我们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编辑:黄鹏 CG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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