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回应不开除强奸犯学生:正研究】7月21日上午,浙江大学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回应称,7月20日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早前报道:浙大一学生犯强奸罪获缓刑一年半,学校将其留校察看
浙大党委学工部官方网站截图
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7月17日公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的决定》:努××,2016级学生。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见(2020)浙0106刑初140号刑事判决书)。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9号)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努××留校察看处分,期限12个月,自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浙江大学在上述决定中表示:该生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处分决定书后10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自称是浙江大学博士生王某蕾的母亲在前述微博爆料贴中称,2013年,女儿王某蕾从河南农大毕业,以外保研究生的身份入学浙大,2014年转为硕博连读,此后成为戴某的“开门弟子”。
近日,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区发布了一条通知——《关于给予杨某和黄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的决定》,两人由于考试作弊,按照校规校纪被学校开除学籍。
去青海旅游的四川女大学生黄雨蒙(在南京读书,又名黄木七)已经与家人失联整整19天,着急的家人兵分两路分别前往她就读大学的城市南京和失联地青海格尔木寻找,并通过网络发布消息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