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游戏公司为未成年人设置了重重关卡:在醒目位置说明“拒绝”未成年人;要求身份证实名认证;为防成瘾限制游戏时间……但效果受到质疑。
腾讯曾回应澎湃新闻时称,确实接到家长反映未成年人偷拿家长手机、身份证、支付密码等信息进行游戏登陆及支付行为的情况,会在核对相关资料后进行研判,如推测事实属实,则会出于关怀进行退款。
那么如果未成年人在游戏中进行大额消费,他们的消费是否有效,家长的要求是否合理?
“孩子的消费行为是否有效,不光是看商品的价格,还要看孩子的年龄、商品或服务的特性等。”北京大悦律师事务所的梁宏刚律师告诉澎湃新闻。
根据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这就意味着,10岁以下儿童无民事能力在游戏中进行消费,是可以直接要求撤回的。10岁到18岁,则要看他消费的数额,数百元甚至上千的商品,则需要征得家长同意。”梁宏刚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份即将实施的新《民法总则》中,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年龄从原来的10岁下限降低到8岁。
“上述法律规定虽然放在现实消费中没问题,但是放在网络上,适用起来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梁宏刚表示,在实体店里进行买卖,买卖双方都可以核实。但通过网络进行交易,网络的另一头是“谁”,很难得知。
举证难让家长“望而却步”
梁宏刚说,想要主张孩子进行大额消费的行为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线上支付的行为是孩子所为,并且没有经过自己授权。
但由于用于网络游戏账户充值、购买物品的银行卡和所绑定的手机均在家长名下,掌握银行卡、交易密码和绑定手机并进行网络交易理应视为银行卡所有人实施的行为。“如果家长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行为系孩子所为,到了法院很难获得支持。”梁宏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