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广东佛山,一段监控显示,两只狗街头追逐,其中一只拖着狗绳将老人绊倒,老人头朝下摔倒在地,随后一女子赶来将肇事狗带走,跑离现场。
当地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老人送医后不幸离世,目前警方已介入。
网友爆料,这狗是小女孩偷来的,狗主根本不知情,小女孩未成年,监护人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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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遛狗未依规栓狗绳,他人逗狗被咬狗主也有责
民法典草案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哪怕被侵权人有过错,饲养人或管理人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以减轻责任。这意味着市民在饲养宠物时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当地规定栓狗绳等,造成他人损害的,必定有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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