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麻将、斗地主等电子棋牌游戏虽然回到了1.0模式,但竞技功能不强,德州扑克没有回归迹象,反而通过外服非法经营的情形却越来越多且屡禁不止。
如何使电子棋牌能够走出涉赌阴影,成为了游戏行业从业者思考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品新教授
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品新教授以《法律视角下解析网络时代的赌博与竞技》为主题,从司法实践角度解析了赌博与竞技的界限。刘品新指出,网络游戏产业要想良性发展,必须解决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该产业的刑事合规问题。而在游戏产业的刑事合规问题中,最有特色的,便是网络赌博问题。
应该如何有效区分赌博与竞技的界限呢?刘品新指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对于赌博罪的定义是: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这条规定就将赌博行为与一般的游戏行为作了明确的区分。
同时,《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又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认定一个行为属于赌博行为,需要具备以下三个特征:以盈利为目的、以财物为赌注,行为方式上属于输赢财物,即以赌博的方式对财物进行不合法的分配。
搞清楚什么叫赌博之后,我们还需要搞清楚一个概念,什么叫网络竞技?我们先下一个定义,网络竞技就是通过第三方组织赛事,让参与者通过技能、策略等因素,在比赛中获得排名,组织者根据比赛排名给优胜者发放奖金或奖品。